積金易強積金轉移教學2026:ECA公曆年一次、全數規則與轉入帳戶
積金易ECA強積金轉移教學,10月6日核對現行PP-26V4及積金局FAQ。現職僱員強制權益按每供款帳戶每公曆年一次、全數轉入個人帳戶;已在帳戶內的舊工作權益可隨時全數轉,目的地亦不同。另列App與網頁入口、正確計次日、管限規則明文例外及同計劃同單位類別免基金買賣情況,提醒轉移不是提款,也不會自動改新供款。
想把強積金轉去另一個受託人,現在可以直接用積金易辦理,但先別急着按「提交」。
最重要的規則只有三條:
- 現職的僱員強制性供款累積權益,公布的預設規則是每供款帳戶每公曆年一次,選定後全數轉入個人帳戶;
- 現職的僱主強制性供款不可轉;
- 選定要轉的強制性供款部分後,必須全數一筆過,不能只搬其中一個金額。
這就是強積金「半自由行」,正式名稱是僱員自選安排(Employee Choice Arrangement,ECA)。官方2026年5月9日公告確認,當時12名受託人的24個強積金計劃已全數加入積金易。平台不會自動整合你的帳戶,亦不會自動把新供款改送到新計劃。 [6]
資料核對:2026年10月6日。 已讀積金局轉移規定及當日官方常用表格下載的PP-26V4;本文以公曆年一次作現職僱員強制權益的預設規則,過往工作已轉入的權益另列。表格附註的管限規則例外,不代表每個計劃都提供多次轉移。[1][3]
ECA強積金半自由行,一表看懂
| 現職供款帳戶內的權益 | 可否轉移 | 次數及整筆限制 | 可轉入哪類帳戶 | 來源 |
|---|---|---|---|---|
| 現職僱員強制性供款及回報 | 可以 | 預設每供款帳戶每公曆年一次;所選部分全數一筆過 | 只可轉入個人帳戶,不能轉入另一供款帳戶 | [1][3] |
| 現職僱主強制性供款及回報 | 不可以按ECA轉移 | 須保留在原計劃,離職後再按相應規則處理 | 本項不適用 | [1] |
| 以往受僱/自僱期強制性供款,已轉入現職供款帳戶 | 可以 | 可隨時轉移,不受現職僱員部分每年一次限制;所選部分仍須全數一筆過 | 可轉入個人帳戶或其他供款帳戶 | [1][9] |
| 自願性供款 | 視原計劃管限規則 | 先查計劃說明書及KSID,不能套用強制性供款規則 | 現職僱員自願部分如准許轉移,只可轉入個人帳戶;其他類別按文件核對 | [3] |
不要把「現職僱員部分每年一次」與「舊工作權益可隨時轉」混在一起。兩者的接收帳戶亦不同;現職僱員部分只能入個人帳戶,舊工作已轉入的強制部分則可入個人或供款帳戶。 [1]
「每年一次」究竟點計?
這個「一年」是指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公曆年,不是由上次轉移日起計 12 個月。預設安排是每供款帳戶每公曆年一次,沒有用過的次數不能累積。現行PP-26V4指南第4段保留一個有條件例外:只有原計劃的管限規則明文訂明可較頻密轉出時,才按該條款處理。本文沒有核實任何個別計劃實際提供這項安排,不能把它當成一般帳戶可以隨時轉走現職僱員權益。[3]
按積金局現行FAQ,積金易收到填寫資料沒有錯漏的轉移申請日,決定是哪一年的轉移權,不是實際完成過戶的日期。臨近年底須預留時間補齊資料,不能只憑未完整的提交便當作已用該年名額。 [2]假設這個計次日期是 2026 年 11 月,按一般每年一次的安排,2027 年 1 月 1 日起便可再申請,不用等到 2027 年 11 月。不過,沒用過的次數不會累積;2026 年沒有轉,2027 年也不會變成兩次。
還有兩個容易忽略的情況:
- 身兼多職: 每個工作有不同供款帳戶,轉移次數按帳戶分開計;
- 同年轉工: 新工作建立的是另一個供款帳戶,權利亦按新帳戶計算。
至於已混在供款帳戶內、屬過往工作或自僱期的強制性供款權益,可隨時全數轉移,不受每年一次限制。
ECA可以轉一半嗎?
所選的強制性供款部分,不能自訂只轉其中一個金額。
你可以選擇轉哪一個合資格部分,例如只轉現職僱員強制性供款權益,不處理過往工作部分;但一旦選定,該部分必須全數一筆過轉走。例如作者假設所選僱員強制部分有20萬元,不能自行只轉5萬元,或分批搬走。官方介面的「全部/部分權益」指選哪一類權益,不代表能自訂該強制部分的金額。 [1][4]
這條規則的實際影響是:提交前要先確認新計劃有你需要的基金,並核對轉移是否涉及基金贖回及再投資;同計劃同投資單位類別的處理,下文另列。
積金易轉移強積金步驟
官方上台時間表列最後一批於2026年4月30日加入;5月9日公告確認當時12名受託人、24個計劃已全數加入並全面運作。單一登入可查看各計劃帳戶,帳戶仍不會自動合併。[6] 上台時間表
網上/App申請
- 登入積金易。 使用積金易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平台;未註冊者先完成身份驗證。
- 分清App與網頁入口。 App按「我的強積金」→「轉移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網上平台按「管理強積金」→「轉移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 [5][4]
- 選擇轉出帳戶。 核對是哪個現職供款帳戶,以及要轉的是哪一類合資格權益。
- 選擇轉入帳戶。 現職僱員強制部分只可入個人帳戶;舊工作已轉入的強制部分可入個人或供款帳戶。若需新計劃的帳戶,先完成或一併辦理登記,不能忽略目的地限制。 [1]
- 核對轉入帳戶投資指示。 一般依所選帳戶的投資授權再投資;沒有或無效的投資指示可能按DIS處理。同計劃同投資單位類別的單位轉移,則不能假設會自動按新指示重新買基金。 [3]
- 核對並提交。 確認轉出、轉入資料及聲明,提交後保存參考編號,再在平台查看進度。
官方網上平台轉移指南的C1至C9列出ECA畫面;截圖只供參考,實際選項須按自己的帳戶及平台畫面核對。
不用通知僱主
ECA是僱員自己的法定選擇,毋須僱主批准,也不用請人事部代辦。未能使用電子服務的人可按平台安排提交指定紙本表格。本次從官方「常用工具」→「成員╱自僱人士」→「常用表格」→「一般僱員╱臨時僱員」→「轉移」下載的P(P)表格,實際版本為 PP-26V4。舊搜尋連結的檔名不能代替PDF內的版本碼;每次使用仍應從官方工具頁取得表格及遞交安排。[3]
轉完之後,新供款去邊?
仍然進入僱主原有計劃。
ECA轉移當次所選的合資格權益,不會改變僱主日後的供款安排。PP-26V4亦提醒,申請畫面顯示的基金單位數可與贖回日不同;實際轉出金額不是按提交畫面鎖定的保證額。 [3]下一個供款期,僱主和僱員的新供款照樣存入原計劃。若你想把後來累積的僱員部分也集中到自選計劃,一般要等下一個公曆年再提交 ECA;原計劃容許更頻密轉移的情況除外。
這也是「半自由行」的「半」:舊錢可以按規則搬,未來供款的入口仍由僱主計劃決定。
轉移是否有投資空檔?先看是否買賣基金
跨計劃,或同一計劃不同投資單位類別的轉移,一般涉及:
原計劃賣出基金 → 現金轉交新計劃 → 新計劃買入基金
上述涉及贖回及再買入的流程,積金局及PP-26V4提示一般有約 一至兩星期投資空檔;不是保證每宗的完成時間。基金買賣採未知價,交易日收市後按NAV釐定:[2][3]
- 市場在空檔期上升,你可能錯過升幅,甚至出現低賣高買;
- 市場下跌,你也可能剛好避開跌幅;
- 你不能指定沽出或買入價,亦不能保證在哪一天完成。
同一計劃、同一投資單位類別的帳戶轉移,PP-26V4第12(i)段列單位/非單位化基金結餘轉移,沒有基金買賣;該筆轉入權益亦不會自動按新帳戶最新投資授權重新配置。因此不能將一般贖回流程的一至兩星期空檔,套用到所有轉移。 [3]
所以,不應只因某隻基金短期升得快便追着轉。轉移是計劃和長期配置決定,不是短炒工具。積金局投資空檔說明
保證基金要特別小心
部分保證基金設保證條件;PP-26V4提醒轉移可能令全部或部分權益失去保證資格,要先核對計劃條件與轉移後權益,而非見到「保證」便當作無損退出。若你持有保證基金,先讀計劃說明書或向平台查清條件,不要只看基金名稱有「保證」兩字。
轉之前比較四樣,不要只看回報榜
1. 同類基金的長期淨回報
股票基金應跟同類股票基金比較,保守基金也應跟同類產品比較。不同風險級別放在一起排「冠軍」沒有意思。可比較同類基金可取得的五年或十年年率化淨回報;較新基金要標明較短往績,不能把欠缺資料填作零。過往表現不代表將來。 [8]
2. 基金開支比率
基金開支比率(FER)反映基金過往一個財政期的總開支佔基金資產比例,不能反映本財政期的新收費調整。 [10]長期投資下,收費差 0.5 或 1 個百分點可以累積成明顯差距,但 FER 不是唯一標準,仍要連同風險、配置和跟蹤誤差看。
3. 有沒有合適的低成本選項
若你只需要廣泛市場配置,可查看計劃有沒有合適的指數基金或預設投資策略(DIS)。不要因受託人品牌熟悉,就假設所有基金都便宜或表現相同。
4. 帳戶是否真的需要整合
積金易把帳戶顯示在同一介面,不等於帳戶自動合併。如果只是想少收幾封信,未必值得承擔轉移空檔;如果舊帳戶很多、收費高或基金選擇不合需要,整合的好處才較明顯。
平台提供同一介面的管理工具,不會替會員決定最佳基金或自動合併帳戶。轉移前先核對帳戶、投資指示及權益條件。
提交前檢查清單
- 分清楚現職僱員、現職僱主及過往工作的權益;
- 確認今年是否已在同一供款帳戶用過 ECA,以及原計劃有否容許更頻密轉移;
- 確認所選部分會全數轉移;
- 查清新計劃、轉入帳戶及基金分配;
- 核對是否涉及贖回及再投資,並了解相應的一至兩星期一般空檔估算;
- 持有保證基金者先查保證條件;
- 保存申請編號,完成後核對轉入金額;
- 記住新供款仍會進入僱主原有計劃。
FAQ
ECA可以轉移邊部分強積金?
現職僱員強制權益可按預設每供款帳戶每公曆年一次、全數轉入個人帳戶;現職僱主強制部分不能按ECA轉移。舊受僱/自僱期強制權益已轉入現職供款帳戶的部分,可隨時全數轉入個人或供款帳戶,與現職部分的次數及目的地規則不同。
僱員自選安排每年可以做幾多次?
現職僱員強制權益的公布預設規則是每供款帳戶每公曆年一次,未用次數不能累積;新工作或多份工作的不同帳戶各自計算。現行PP-26V4只在原計劃管限規則明文准許較頻密轉出時保留例外,不能假設每個計劃均有。
ECA可以只轉一部分金額嗎?
就表內可轉的兩類強制性供款而言,可以選擇轉哪一類權益,但所選部分必須全數一筆過,不能只轉自訂金額或分批搬走。自願性供款則先按管限規則核對;提交前確認轉入帳戶類型及投資指示。
轉完強積金後,新供款會入新計劃嗎?
不會。ECA只搬走當時已累積的合資格權益,之後僱主和僱員的新供款仍會進入僱主原有計劃。若想再搬走新累積的僱員部分,一般要在下一個公曆年重新提交ECA申請;原計劃容許更頻密轉移的情況除外。
用積金易轉移強積金要通知僱主嗎?
不用。僱員可直接在積金易網上平台或流動應用程式提交ECA指示,毋須取得僱主同意或經僱主辦理。未能使用電子服務的人,也可向積金易提交指定紙本表格。
強積金轉移期間會有幾耐投資空檔?
涉及贖回及再投資的跨計劃/不同投資單位類別轉移,一般有約一至兩星期空檔,不保證固定完成日。PP-26V4另列同計劃同投資單位類別可按單位/結餘轉移而沒有基金買賣,不能將一般估算套用所有轉移。
官方資料來源
- 積金局轉移規定FAQ:全數、目的地、每帳戶及公曆年。官方資料
- 積金局轉移程序FAQ:正確申請日、未知價及投資空檔。官方資料
- 積金易當日常用表格所鏈接PP-26V4:指南及註釋。官方資料
- 積金易網上平台轉移指南:C1至C9的ECA畫面。官方資料
- 積金易成員轉移FAQ:App入口與通知。官方資料
- 積金易2026年5月9日全面運作公告:當時12受託人/24計劃。官方資料
- 積金易官方成員╱自僱人士工具頁:表格及教學入口。官方資料
- 積金局2026年4月8日公告:長期同類淨回報、風險及費用檢視。官方資料
- 積金局ECA對不同人士影響:現職與舊工作權益規則。官方資料
- 積金局強積金基金平台詞彙:FER總開支、資料財政期及不反映當期調整。官方資料
延伸閱讀
免責聲明:本文只作一般資訊及教育用途,不構成投資或強積金建議。基金價格可升可跌,過往表現不代表將來。轉移前應查閱計劃說明書、基金資料及積金局最新規定,並按個人情況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