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易強積金轉移教學2026:ECA公曆年一次、全數規則與轉入帳戶

積金易ECA強積金轉移教學,10月6日核對現行PP-26V4及積金局FAQ。現職僱員強制權益按每供款帳戶每公曆年一次、全數轉入個人帳戶;已在帳戶內的舊工作權益可隨時全數轉,目的地亦不同。另列App與網頁入口、正確計次日、管限規則明文例外及同計劃同單位類別免基金買賣情況,提醒轉移不是提款,也不會自動改新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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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半自由行插圖:香港維港天際線、退休儲蓄錢罌、基金轉移箭嘴、盾牌剔號、回報圖表與港元硬幣

想把強積金轉去另一個受託人,現在可以直接用積金易辦理,但先別急着按「提交」。

最重要的規則只有三條:

  1. 現職的僱員強制性供款累積權益,公布的預設規則是每供款帳戶每公曆年一次,選定後全數轉入個人帳戶;
  2. 現職的僱主強制性供款不可轉;
  3. 選定要轉的強制性供款部分後,必須全數一筆過,不能只搬其中一個金額。

這就是強積金「半自由行」,正式名稱是僱員自選安排(Employee Choice Arrangement,ECA)。官方2026年5月9日公告確認,當時12名受託人的24個強積金計劃已全數加入積金易。平台不會自動整合你的帳戶,亦不會自動把新供款改送到新計劃。 [6]

資料核對:2026年10月6日。 已讀積金局轉移規定及當日官方常用表格下載的PP-26V4;本文以公曆年一次作現職僱員強制權益的預設規則,過往工作已轉入的權益另列。表格附註的管限規則例外,不代表每個計劃都提供多次轉移。[1][3]

ECA強積金半自由行,一表看懂

現職供款帳戶內的權益可否轉移次數及整筆限制可轉入哪類帳戶來源
現職僱員強制性供款及回報可以預設每供款帳戶每公曆年一次;所選部分全數一筆過只可轉入個人帳戶,不能轉入另一供款帳戶[1][3]
現職僱主強制性供款及回報不可以按ECA轉移須保留在原計劃,離職後再按相應規則處理本項不適用[1]
以往受僱/自僱期強制性供款,已轉入現職供款帳戶可以可隨時轉移,不受現職僱員部分每年一次限制;所選部分仍須全數一筆過可轉入個人帳戶或其他供款帳戶[1][9]
自願性供款視原計劃管限規則先查計劃說明書及KSID,不能套用強制性供款規則現職僱員自願部分如准許轉移,只可轉入個人帳戶;其他類別按文件核對[3]

不要把「現職僱員部分每年一次」與「舊工作權益可隨時轉」混在一起。兩者的接收帳戶亦不同;現職僱員部分只能入個人帳戶,舊工作已轉入的強制部分則可入個人或供款帳戶。 [1]

「每年一次」究竟點計?

這個「一年」是指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公曆年,不是由上次轉移日起計 12 個月。預設安排是每供款帳戶每公曆年一次,沒有用過的次數不能累積。現行PP-26V4指南第4段保留一個有條件例外:只有原計劃的管限規則明文訂明可較頻密轉出時,才按該條款處理。本文沒有核實任何個別計劃實際提供這項安排,不能把它當成一般帳戶可以隨時轉走現職僱員權益。[3]

按積金局現行FAQ,積金易收到填寫資料沒有錯漏的轉移申請日,決定是哪一年的轉移權,不是實際完成過戶的日期。臨近年底須預留時間補齊資料,不能只憑未完整的提交便當作已用該年名額。 [2]假設這個計次日期是 2026 年 11 月,按一般每年一次的安排,2027 年 1 月 1 日起便可再申請,不用等到 2027 年 11 月。不過,沒用過的次數不會累積;2026 年沒有轉,2027 年也不會變成兩次。

還有兩個容易忽略的情況:

  • 身兼多職: 每個工作有不同供款帳戶,轉移次數按帳戶分開計;
  • 同年轉工: 新工作建立的是另一個供款帳戶,權利亦按新帳戶計算。

至於已混在供款帳戶內、屬過往工作或自僱期的強制性供款權益,可隨時全數轉移,不受每年一次限制。

ECA可以轉一半嗎?

所選的強制性供款部分,不能自訂只轉其中一個金額。

你可以選擇轉哪一個合資格部分,例如只轉現職僱員強制性供款權益,不處理過往工作部分;但一旦選定,該部分必須全數一筆過轉走。例如作者假設所選僱員強制部分有20萬元,不能自行只轉5萬元,或分批搬走。官方介面的「全部/部分權益」指選哪一類權益,不代表能自訂該強制部分的金額。 [1][4]

這條規則的實際影響是:提交前要先確認新計劃有你需要的基金,並核對轉移是否涉及基金贖回及再投資;同計劃同投資單位類別的處理,下文另列。

積金易轉移強積金步驟

官方上台時間表列最後一批於2026年4月30日加入;5月9日公告確認當時12名受託人、24個計劃已全數加入並全面運作。單一登入可查看各計劃帳戶,帳戶仍不會自動合併。[6] 上台時間表

網上/App申請

  1. 登入積金易。 使用積金易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平台;未註冊者先完成身份驗證。
  2. 分清App與網頁入口。 App按「我的強積金」→「轉移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網上平台按「管理強積金」→「轉移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 [5][4]
  3. 選擇轉出帳戶。 核對是哪個現職供款帳戶,以及要轉的是哪一類合資格權益。
  4. 選擇轉入帳戶。 現職僱員強制部分只可入個人帳戶;舊工作已轉入的強制部分可入個人或供款帳戶。若需新計劃的帳戶,先完成或一併辦理登記,不能忽略目的地限制。 [1]
  5. 核對轉入帳戶投資指示。 一般依所選帳戶的投資授權再投資;沒有或無效的投資指示可能按DIS處理。同計劃同投資單位類別的單位轉移,則不能假設會自動按新指示重新買基金。 [3]
  6. 核對並提交。 確認轉出、轉入資料及聲明,提交後保存參考編號,再在平台查看進度。

官方網上平台轉移指南的C1至C9列出ECA畫面;截圖只供參考,實際選項須按自己的帳戶及平台畫面核對。

不用通知僱主

ECA是僱員自己的法定選擇,毋須僱主批准,也不用請人事部代辦。未能使用電子服務的人可按平台安排提交指定紙本表格。本次從官方「常用工具」→「成員╱自僱人士」→「常用表格」→「一般僱員╱臨時僱員」→「轉移」下載的P(P)表格,實際版本為 PP-26V4。舊搜尋連結的檔名不能代替PDF內的版本碼;每次使用仍應從官方工具頁取得表格及遞交安排。[3]

轉完之後,新供款去邊?

仍然進入僱主原有計劃。

ECA轉移當次所選的合資格權益,不會改變僱主日後的供款安排。PP-26V4亦提醒,申請畫面顯示的基金單位數可與贖回日不同;實際轉出金額不是按提交畫面鎖定的保證額。 [3]下一個供款期,僱主和僱員的新供款照樣存入原計劃。若你想把後來累積的僱員部分也集中到自選計劃,一般要等下一個公曆年再提交 ECA;原計劃容許更頻密轉移的情況除外。

這也是「半自由行」的「半」:舊錢可以按規則搬,未來供款的入口仍由僱主計劃決定。

轉移是否有投資空檔?先看是否買賣基金

跨計劃,或同一計劃不同投資單位類別的轉移,一般涉及:

原計劃賣出基金 → 現金轉交新計劃 → 新計劃買入基金

上述涉及贖回及再買入的流程,積金局及PP-26V4提示一般有約 一至兩星期投資空檔;不是保證每宗的完成時間。基金買賣採未知價,交易日收市後按NAV釐定:[2][3]

  • 市場在空檔期上升,你可能錯過升幅,甚至出現低賣高買;
  • 市場下跌,你也可能剛好避開跌幅;
  • 你不能指定沽出或買入價,亦不能保證在哪一天完成。

同一計劃、同一投資單位類別的帳戶轉移,PP-26V4第12(i)段列單位/非單位化基金結餘轉移,沒有基金買賣;該筆轉入權益亦不會自動按新帳戶最新投資授權重新配置。因此不能將一般贖回流程的一至兩星期空檔,套用到所有轉移。 [3]

所以,不應只因某隻基金短期升得快便追着轉。轉移是計劃和長期配置決定,不是短炒工具。積金局投資空檔說明

保證基金要特別小心

部分保證基金設保證條件;PP-26V4提醒轉移可能令全部或部分權益失去保證資格,要先核對計劃條件與轉移後權益,而非見到「保證」便當作無損退出。若你持有保證基金,先讀計劃說明書或向平台查清條件,不要只看基金名稱有「保證」兩字。

轉之前比較四樣,不要只看回報榜

1. 同類基金的長期淨回報

股票基金應跟同類股票基金比較,保守基金也應跟同類產品比較。不同風險級別放在一起排「冠軍」沒有意思。可比較同類基金可取得的五年或十年年率化淨回報;較新基金要標明較短往績,不能把欠缺資料填作零。過往表現不代表將來。 [8]

2. 基金開支比率

基金開支比率(FER)反映基金過往一個財政期的總開支佔基金資產比例,不能反映本財政期的新收費調整。 [10]長期投資下,收費差 0.5 或 1 個百分點可以累積成明顯差距,但 FER 不是唯一標準,仍要連同風險、配置和跟蹤誤差看。

3. 有沒有合適的低成本選項

若你只需要廣泛市場配置,可查看計劃有沒有合適的指數基金或預設投資策略(DIS)。不要因受託人品牌熟悉,就假設所有基金都便宜或表現相同。

4. 帳戶是否真的需要整合

積金易把帳戶顯示在同一介面,不等於帳戶自動合併。如果只是想少收幾封信,未必值得承擔轉移空檔;如果舊帳戶很多、收費高或基金選擇不合需要,整合的好處才較明顯。

平台提供同一介面的管理工具,不會替會員決定最佳基金或自動合併帳戶。轉移前先核對帳戶、投資指示及權益條件。

提交前檢查清單

  • 分清楚現職僱員、現職僱主及過往工作的權益;
  • 確認今年是否已在同一供款帳戶用過 ECA,以及原計劃有否容許更頻密轉移;
  • 確認所選部分會全數轉移;
  • 查清新計劃、轉入帳戶及基金分配;
  • 核對是否涉及贖回及再投資,並了解相應的一至兩星期一般空檔估算;
  • 持有保證基金者先查保證條件;
  • 保存申請編號,完成後核對轉入金額;
  • 記住新供款仍會進入僱主原有計劃。

FAQ

ECA可以轉移邊部分強積金?

現職僱員強制權益可按預設每供款帳戶每公曆年一次、全數轉入個人帳戶;現職僱主強制部分不能按ECA轉移。舊受僱/自僱期強制權益已轉入現職供款帳戶的部分,可隨時全數轉入個人或供款帳戶,與現職部分的次數及目的地規則不同。

僱員自選安排每年可以做幾多次?

現職僱員強制權益的公布預設規則是每供款帳戶每公曆年一次,未用次數不能累積;新工作或多份工作的不同帳戶各自計算。現行PP-26V4只在原計劃管限規則明文准許較頻密轉出時保留例外,不能假設每個計劃均有。

ECA可以只轉一部分金額嗎?

就表內可轉的兩類強制性供款而言,可以選擇轉哪一類權益,但所選部分必須全數一筆過,不能只轉自訂金額或分批搬走。自願性供款則先按管限規則核對;提交前確認轉入帳戶類型及投資指示。

轉完強積金後,新供款會入新計劃嗎?

不會。ECA只搬走當時已累積的合資格權益,之後僱主和僱員的新供款仍會進入僱主原有計劃。若想再搬走新累積的僱員部分,一般要在下一個公曆年重新提交ECA申請;原計劃容許更頻密轉移的情況除外。

用積金易轉移強積金要通知僱主嗎?

不用。僱員可直接在積金易網上平台或流動應用程式提交ECA指示,毋須取得僱主同意或經僱主辦理。未能使用電子服務的人,也可向積金易提交指定紙本表格。

強積金轉移期間會有幾耐投資空檔?

涉及贖回及再投資的跨計劃/不同投資單位類別轉移,一般有約一至兩星期空檔,不保證固定完成日。PP-26V4另列同計劃同投資單位類別可按單位/結餘轉移而沒有基金買賣,不能將一般估算套用所有轉移。

官方資料來源

  1. 積金局轉移規定FAQ:全數、目的地、每帳戶及公曆年。官方資料
  2. 積金局轉移程序FAQ:正確申請日、未知價及投資空檔。官方資料
  3. 積金易當日常用表格所鏈接PP-26V4:指南及註釋。官方資料
  4. 積金易網上平台轉移指南:C1至C9的ECA畫面。官方資料
  5. 積金易成員轉移FAQ:App入口與通知。官方資料
  6. 積金易2026年5月9日全面運作公告:當時12受託人/24計劃。官方資料
  7. 積金易官方成員╱自僱人士工具頁:表格及教學入口。官方資料
  8. 積金局2026年4月8日公告:長期同類淨回報、風險及費用檢視。官方資料
  9. 積金局ECA對不同人士影響:現職與舊工作權益規則。官方資料
  10. 積金局強積金基金平台詞彙:FER總開支、資料財政期及不反映當期調整。官方資料

延伸閱讀

免責聲明:本文只作一般資訊及教育用途,不構成投資或強積金建議。基金價格可升可跌,過往表現不代表將來。轉移前應查閱計劃說明書、基金資料及積金局最新規定,並按個人情況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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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