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提取攻略:6 個法定情況、移民永久離港提取流程全解(2026 年 6 月更新)
強積金一般鎖定至65歲,但法例訂明6個情況可提早提取,移民永久離港是查詢最多的一項。本文逐項拆解6個法定提取條件、所需文件與30日處理時間,詳解永久離港的法定聲明、居留證明、一生一次限制,並引用積金局官方聲明說明BNO護照在提取上的立場,全程引用積金局官方資料(2026年6月更新)。
強積金供咗成世,多數人到65歲退休先攞得返。法例的原意是把這筆錢鎖到退休,不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同時訂明6個可以在65歲前提早提取的法定情況,當中以移民、永久離港的查詢最多。坊間對「BNO攞唔攞得返MPF」眾說紛紜,要分清楚的是哪些是法例寫明的條件、哪些是受託人把關的判斷,以及積金局對BNO的官方立場。這篇將6個法定情況逐項拆解,再集中講永久離港的聲明、文件與限制,全部追溯至積金局官方頁面。
資料查核聲明:以下資料來自積金局(MPFA)及積金易平台(eMPF)官方網頁,僅供參考,實際以機構公佈為準。資料截至 2026 年 6 月 7 日。
快速結論
- 預設提取年齡:年滿 65 歲才可提取強制性供款及 TVC 累積的強積金,可一筆過、分期或保留繼續投資[1]
- 6 個提早提取情況:提早退休(60 歲)、永久離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2]
- 移民最常用:以永久離港理由提取,須法定聲明 + 居留證明,並且一生只能用一次[2]
- BNO 官方立場:港府不承認 BNO 護照作有效旅行證件及身分證明,不能單憑 BNO 作為永久離港的證據;受託人擔當把關者[3]
- 處理時間:受託人收齊文件後一般 30 日內過數[2]
- 提交渠道:所有申請透過「積金易」平台提交,毋須向積金局或受託人遞交文件[2]
- 稅務:提取強積金一般不涉香港薪俸稅;移居後稅務以當地法律為準
6 個法定提取條件速覽
底線先講:強積金法例規定,計劃成員年滿 65 歲(符合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除外)才可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1]。65 歲以前要提取,必須符合以下 6 個情況之一,每個情況的所需文件及處理時間如下,逐行可追溯至積金局官方頁面[2]。
| 提取條件 | 所需文件 | 處理時間 |
|---|---|---|
| 1. 提早退休(年滿 60 歲) | 身分證明文件、法定聲明(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 收齊文件後 30 日內 [2] |
|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 身分證明文件、法定聲明、令受託人信納已獲准在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 | 收齊文件後 30 日內 [2] |
|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身分證明文件、成員永久不適合執行特定種類工作證明書(註冊醫生或中醫發出) | 收齊文件後 30 日內 [2] |
| 4. 罹患末期疾病 | 身分證明文件、罹患末期疾病證明書(註冊醫生或中醫發出) | 收齊文件後 30 日內 [2] |
| 5. 小額結餘(≤ HK$5,000) | 身分證明文件、法定聲明(日後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 收齊文件後 30 日內 [2] |
| 6. 死亡(遺產) | 遺產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 | 收齊文件後 30 日內 [2] |
所有提取申請都應透過「積金易」平台向受託人提出,毋須向積金局或受託人遞交文件[2]。以下逐項講清楚每個條件的細節,由查詢最多的永久離港開始。
永久離港(移民)提取詳解
移民的港人最關心強積金能否帶走。法例容許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理由提早提取,但要過三道關:法定聲明、居留證明,以及受託人的審核。
法定聲明的內容
計劃成員必須作出法定聲明,指自己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亦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2]。法定聲明屬正式法律文件,向「積金易」平台提交的法定聲明必須為正本[2]。如果向數個受託人提交申請,要預備足夠份數的聲明表格,並請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在每份聲明上簽署及蓋章(如適用)[2]。
在哪裏宣誓,官方分本地與海外兩種情況[2]:
- 在香港作出:可在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並由他們簽署。記得帶同香港身份證及已填妥的相關聲明表格;詳情可致電民政事務總署電話諮詢中心 2835 2500 查詢
- 在香港以外作出:須在公證人、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的人士,或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面前作出,並由他們簽署及蓋章(如適用)
居留證明文件
除了法定聲明,成員還須提供令受託人信納的證據,證明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2]。所謂「令受託人信納」,意思是法例沒有開出一張劃一的清單,而是由受託人按申索人提供的證據及自身情況逐宗評估。一般而言,能證明取得當地居留資格的官方文件(例如永久居留簽證、當地簽發的居留證明)較易獲受託人接納。提交前可直接聯絡「積金易」平台,查詢申索的行政手續及所需文件[2]。
一生一次限制
這點很多人忽略:假如計劃成員曾以永久離港為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將不能以相同理由、用較後的離港日期再次提出申請,受託人亦不會就此再支付強積金[2]。換言之,如果離港時帳戶內只有部分供款、之後回流再供款再離港,是不能用同一理由重新申索的。決定以這個理由提取前,宜先整合所有強積金帳戶,一次過處理。
另外要留意,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以提早提取強積金可被檢控;積金局會主動抽查申索個案,如有懷疑會作出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2]。
BNO 護照的官方立場
移英港人最常問:持 BNO 簽證能否以永久離港理由提取強積金?這裏只引述積金局的官方聲明,不作評論。
積金局 2021 年 3 月 10 日聲明指出,鑑於香港特區政府已於 2021 年 1 月 29 日發表聲明,表示不承認 BNO 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因此計劃成員不能依賴 BNO 護照或其相關的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3]。積金局同時指出,受託人在處理以永久離港為由的申請時,必須擔當把關者的角色,審視申索人提供的證據,及檢視全部事實和資料[3]。
積金局 2023 年 4 月 17 日進一步聲明,重申計劃成員不能依賴 BNO 護照或其相關簽證作為以永久離港為理由提取強積金的證據;每宗申請都應按申索人提供的證據及自身情況評估,如受託人不信納有關證據而拒絕申請,相關強積金會繼續保留於成員的強積金帳戶內[4]。積金局亦強調,強制性供款一經存入帳戶即全數及立刻歸屬於該計劃成員,並存放在其個別帳戶內[4]。
實務上的含意是:BNO 本身不被當作永久離港的居留證明,但移英港人如能透過其他途徑取得當地居留資格的官方證明,仍可按一般程序由受託人逐宗評估。提交前宜先向受託人或「積金易」平台確認所需證據。
65 歲退休與提早退休提取
年滿 65 歲
年滿 65 歲是提取強積金的預設條件,毋須法定聲明,所需文件只有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1]。屆時可選擇三種處理方式:分期提取、一筆過提取,或保留在強積金計劃內繼續投資[1]。
如選擇分期提取,受託人須最少免費處理計劃成員每年首四次的提取(所需交易費用除外)[1]。每個計劃就分期提取的設定或安排可能不同,提交申請前宜先向受託人查詢[1]。
提早退休(年滿 60 歲)
未夠 65 歲但想退下來,可在年滿 60 歲時以提早退休理由提取。條件是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並作出法定聲明指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2]。同樣可選擇一筆過或分期提取[2]。
要留意保留在帳戶內的強積金會繼續投資,資產值會隨市場波動;提取時帳戶內的基金單位會按當時市場價格賣出,由於處理需時,最終賣出價或與提交申請時所見不同[1]。如投資組合包含保證基金,提早提取或會令成員未能符合保證條款(例如須投資一段固定時間),影響保證回報[1]。
小額結餘、末期疾病與死亡
小額結餘(≤ HK$5,000)
帳戶餘額不多、又長時間沒供款的情況,可用小額結餘理由提取,要同時符合三項條件[2]:
- 只在一個強積金計劃內存有強積金,而結餘不超過 HK$5,000;及
- 提出申請的日期距離最後一個供款日至少 12 個月;及
- 作出法定聲明指日後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換言之,如果名下還有其他計劃的帳戶,便不符合「只在一個計劃存有強積金」的條件,要先整合或清空其他帳戶。
罹患末期疾病
成員患有相當可能令預期壽命減至 12 個月或以下的任何疾病,可提取強積金,須提供由註冊醫生或中醫發出的醫學證明書[2]。要注意時限:成員必須在醫學證明書簽發後 12 個月內透過「積金易」平台向受託人提出申請,亦須全數提取帳戶內所有強積金[2]。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成員永久不適合執行在緊接喪失行為能力前工作的特定工種,可提取強積金,須提供由註冊醫生或中醫發出的醫學證明書[2]。
死亡(遺產)
成員身故後,其強積金屬遺產的一部分,必須由計劃成員的遺產代理人或遺產管理官提出申索[2]。所需文件包括遺產代理人的身分證明文件,以及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2]。家人在處理遺產時,記得把強積金一併納入遺產清單,避免成為無人申索權益。
提取後的稅務
很多人擔心提取一大筆強積金要交稅。按照香港稅務安排,認可退休計劃(包括強積金)下歸屬於成員、在退休、死亡、停止受僱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等情況下提取的權益,一般不會被視為應課薪俸稅的入息。提取強積金本身一般不涉香港薪俸稅,這與一筆過收取的某些離職款項處理不同。
不過要分清楚兩件事。第一,這是指香港的稅務處理;移民後,提取的款項在移居地是否需要課稅,視乎當地法律及稅務居民身份,例如部分國家會就海外退休金或匯入款項徵稅。第二,提取前後在帳戶內的投資仍有市場風險,與稅務無關。涉及跨境稅務的個別情況宜諮詢專業意見,一切以稅務局及當地稅務機關公佈為準。想了解強積金供款階段的扣稅,可參考 MPF 扣稅 TVC 及 QDAP 扣稅。
提取流程 step-by-step
所有提取申請現時都經「積金易」平台處理。以下以提早退休、永久離港及小額結餘為例,說明在平台的操作[5]:
- 註冊/登入「積金易」:用「智方便」完成身分驗證、填寫個人資料、建立用戶名稱及密碼[5]
- 進入提取功能:流動應用程式選「我的強積金」、「提取權益」;網上平台選「管理強積金」、「提取權益」[5]
- 選擇申索理由:點擊「申索強積金權益」,選擇對應理由(例如「提早退休」或「小額結餘(港幣)」)[5]
- 選擇帳戶並備妥文件:選擇要提取的強積金帳戶,按理由準備身分證明文件、法定聲明正本及(如適用)居留證明
- 提交申請:可經平台網上提交,或以郵寄(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電郵([email protected])、傳真(3197 2988)或親臨積金易服務中心提交[5]
- 等待過數:受託人收齊所有所需文件後,一般須在 30 日內向申索人支付強積金;付款由你的受託人進行,而非平台[2][5]
如年滿 65 歲或 60 歲提早退休但尚未註冊「積金易」,仍可用紙本表格提交申請,但官方建議註冊「積金易」以獲得更便捷的管理體驗[5]。「積金易」平台不會就提取申請收取手續費,但個別計劃就分期提取可能有不同設定,宜先向受託人查詢[5]。
避坑與注意事項
- 永久離港一生一次:用過這個理由提取後,不能以較後離港日期再申索;離港前宜先整合所有帳戶一次處理[2]
- BNO 不等於居留證明:港府不承認 BNO 作身分證明,不能單憑 BNO 作永久離港證據;應準備當地居留資格的官方文件,並先向受託人確認[3]
- 法定聲明要正本:向平台提交的法定聲明必須為正本,並由合資格人士監誓簽署;向多個受託人申請要備足份數[2]
- 末期疾病有 12 個月時限:須在醫學證明書簽發後 12 個月內申請,並全數提取[2]
- 小額結餘要符合三項條件:只限一個計劃、結餘 ≤ HK$5,000、距最後供款日至少 12 個月,缺一不可[2]
- 基金價格在處理期間會變動:提取時按市場價賣出單位,最終金額或與申請時不同;持保證基金者留意保證條款[1]
- 切勿作虛假聲明:作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可被檢控,積金局會抽查及採取執法行動[2]
FAQ
Q1: 強積金幾時可以提取?
須年滿 65 歲,才可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可選擇一筆過、分期或保留繼續投資。除此之外,法例另訂明 6 個可提早提取的法定情況[1]。
Q2: 有哪 6 個情況可以提早提取?
年滿 60 歲提早退休、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2]。
Q3: 移民永久離港點樣提取?
透過「積金易」平台提交身分證明文件、法定聲明(聲明已經或將會離港、無意以永久性居民身份返港工作或再定居)及令受託人信納已獲准在港以外居住的證明文件;受託人收齊文件後一般 30 日內過數[2]。
Q4: 持 BNO 護照可以提取嗎?
積金局聲明,港府於 2021 年 1 月起不承認 BNO 護照作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計劃成員不能依賴 BNO 護照或其相關簽證作為永久離港的提取證據;受託人擔當把關者,如不信納證據而拒絕,相關強積金會繼續保留在成員帳戶內[3][4]。
Q5: 提取要幾耐先收到錢?
受託人收齊所有所需文件後,一般須在 30 日內向申索人支付。處理期間基金單位按市場價賣出,最終金額或與申請時不同[2]。
Q6: 以永久離港理由提取後可以再申請嗎?
不可以。曾以永久離港理由提取後,不能以相同理由、用較後離港日期再次申索[2]。
Q7: 提取強積金要交稅嗎?
按香港稅務安排,認可退休計劃下的強積金權益在提取時一般不會被視為應課薪俸稅入息,提取本身一般不涉香港薪俸稅;移居後的稅務須留意當地法律,個別情況宜諮詢專業意見,以稅務局及當地稅務機關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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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並非投資、稅務或法律建議。強積金涉及投資,基金價格可升可跌,過往表現不代表將來表現。提取條件屬法例規定,受託人按個別情況審核;個人情況各異,如有疑問請諮詢專業意見或聯絡積金局(熱線:2918 0102)/積金易服務中心。
資料來源
- 積金局,退休時處理強積金。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withdrawal-of-mpf/withdrawal-of-mpf-upon-retirement
- 積金局,提早取回強積金。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withdrawal-of-mpf/early-withdrawal
- 積金局,積金局聲明(2021年3月10日,有關以BNO護照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https://www.mpfa.org.hk/info-centre/press-releases/202103001
- 積金局,積金局聲明(2023年4月17日,回應《華爾街日報》有關BNO提取強積金報道)。https://www.mpfa.org.hk/info-centre/press-releases/20230417_1
- 積金易平台,常見問題 — 成員(提取強積金)。https://www.empf.org.hk/FAQ/member/?category=withdrawal1&language_id=5377681